铜陵综合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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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7月15日上午,市公共交通总公司原党委书记、总经理王立东因涉嫌贪污罪、受贿罪、单位受贿罪一案,在铜官区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。集团公司组织部分党员干部代表参加旁听。

  公诉机关指控,被告单位市公共交通总公司以单位名义非法收受他人财物20万元,为他人谋取利益,情节严重,应当以单位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。被告人王立东身为国家工作人员,利用职务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720万余元,为他人谋取利益,数额特别巨大,被告人王立东利用职务便利侵吞公共财物共计27万余元,数额巨大,其行为应当以受贿罪、贪污罪追究其刑事责任;被告人王立东作为被告单位市公共交通总公司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,其行为还应当以单位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。

  庭审中,公诉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,被告单位诉讼代表人及辩护人,被告人王立东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,控辩双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发表了辩论意见。本案将择期宣判。

  庭审结束后,大家纷纷表示,这是一次刻骨铭心的警示教育和法纪教育,在今后的工作中,将进一步加强政治理论学习,不断强化纪法意识;自觉将遵纪守法烙印在心,保持慎独慎微、如履薄冰的警醒,着力锻造过硬作风,在遵规守纪中激发干事创业强大动力。